主要专业能力要求:1.具有感受美、鉴赏美、表现美和创造美的基本能力;
2.具有音乐、舞蹈、戏剧表演的基本能力,具备造型、色彩和美术创作的初步能力;
3.具有基本的辅导音乐、舞蹈、戏剧表演、美术比赛、展览展示的能力;
4.具有舞蹈编排与合唱指挥的基本能力,具有组织戏剧表演的基本能力,具有组织美术比赛、书画展览等活动的基本能力;
5.具有基本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主持、讲解的能力;
6.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,具备音视频剪辑和制作的基础能力;
7.具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,一定的组织、策划、实施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的基本能力;
8.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。